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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登民一初字第2145号原告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涛,任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卢洪涛,河南群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杨晓克,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职工。被告刘振芳,男,汉族,1963年10月9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梁金松,河南国计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振芳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登民一初字第2147号原告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涛,任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卢洪涛,河南群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杨晓克,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职工。被告范国正,男,汉族,1963年6月28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梁金松,河南国计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范国正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郑民一终字第143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申耀伟,男,1966年7月18日出生,汉族,住巩义市站街镇南瑶湾村。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光生,男,1938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巩义市站街镇南瑶湾村。二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刘宏斌,巩义市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安辉,男,1973年1月14日出生,汉族,住巩义市站街镇山神庙村南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郑民一终字第1544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吏林山,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俊杰,男,1977年6月28日出生,汉族。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邓明武,男,1963年7月18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李阳阳,河南正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邓明武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郑民二终字第127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登封市宏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登封市徐庄镇王屯村。法定代表人李松周,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梁金松,河南国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常现州,男,汉族,1963年7月20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李彩红,河南群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登封市宏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阳耐材)与被上诉人常现州劳动争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郑民一终字第150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郑州市鑫源特种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红志,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杨根喜,该公司法律顾问。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磊,男,汉族,1983年10月17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张华安、陈晓,荥阳市京城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上诉人郑州市鑫源特种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周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二初字第2941号原告李金叶。委托代理人张乐园、孙建设,郑州市惠济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王秋生。原告李金叶诉被告王秋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孙建设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秋生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2年12月4日,原、被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开民初字第901号原告王正伦。被告王俊华。原告王正伦与被告王俊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正伦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王俊华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正伦诉称:原告与被告原系国华人寿保险公司的同事。2011年3月,被告以其买房投资房地产资金周转紧张为由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开民初字第2275号原告刘福祥。委托代理人崔会英,河南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王宗怀,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宋凯、张玉中,该单位职工。原告刘福祥与被告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福祥本人及委托代理人崔会英,被告委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二初字第3175号原告杨婷婷,女,汉族,1986年2月16日出生,住河南省登封市。委托代理人孙志光,男,汉族,1982年5月11日出生,住河南省汝州市。被告孔祥涛,男,汉族,1981年11月26日出生,住河南省杞县。委托代理人杨宏泉,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杨婷婷诉被告孔祥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马俊辉独任审理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开民初字第732号原告孙占荣。委托代理人吕海雷,河南金色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刘建勋,河南金色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化杰。被告陈芳。被告河南东旭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高新区。法定代表人张化杰。被告朱留卷。原告孙占荣与被告张化杰、陈芳、河南东旭服饰有限公司、朱留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民二初字第534号原告王桂灵。被告郑州红风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孙保军,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郑建波,该公司员工。原告王桂灵诉被告郑州红风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桂灵、被告郑州红风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郑建波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二初字第245号原告李海荣。被告李颖彬。委托代理人李国梁。委托代理人刘玉霞。原告李海荣诉被告李颖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海荣,被告李颖彬的委托代理人李国梁、刘玉霞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李海荣诉称,2012年2月22日,被告从原告处借款13000元,承诺2012年底还款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二初字第127号原告陶凤琴。委托代理人兰龙,郑州市二七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郑州红风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孙保军,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郑建波。被告孙保军。委托代理人郑建波。原告陶凤琴诉被告郑州红风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被告孙保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陶凤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民二初字第126号原告王鸣辉。委托代理人兰龙,郑州市二七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郑州红风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孙保军,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郑建波。被告孙保军。委托代理人郑建波。原告王鸣辉诉被告郑州红风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被告孙保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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