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切换城市

盛世法律 > 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8)最高法刑再5号 原公诉机关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耿某某,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于江苏省滨海县,高小文化,原系江苏省阜宁县综合贸易服务部会计,户籍地滨海县,现住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因本案于1986年4月28日被逮捕,同年10月7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现已刑满释放。 辩护人陈乃柏,江苏阜东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民二终字第27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XX。住所地:山东省招远市。 法定代表人:郝学桂,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郝维江,该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刘秉坤,北京市恒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X。住所地:山东省昌乐县。 法定代表人:钟庆国,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锋,该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王伟,山东宝都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刑抗字第1号 抗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马某,原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2013年8月21日被逮捕,2014年3月28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10月20日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现在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 指定辩护人张青松,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3)青刑终55号 原公诉机关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冶某1,男,1978年5月20日出生,回族,初中文化,务农,住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2002年4月1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上网追逃,2006年2月15日被决定刑事拘留,2023年4月18日被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幸福中路派出所抓获归案,同年4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8)最高法刑再3号 原公诉机关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张某某,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山东省即墨县(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某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12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被逮捕。2009年3月30日因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8)最高法刑再4号 原公诉机关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顾某某,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江苏省泰县(今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硕士研究生文化。原系某龙电器董事长、顺德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天津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西某某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扬州某某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扬州某某乙公司法定代表人。2005年7月29日被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被告人辛某某,化名张先奇、付仙阳,绰号“少林”“阿志”“智能”,男,汉族,1976年X月X日出生于江西省万载县,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万载县××乡××村××组××号,暂住地广东省佛山市××区××街道××村××大街×××号出租屋。1996年10月22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2年10月17日被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04年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最高法民终11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X号。 负责人:应XX,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建兴,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艺君,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宋某某,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X区。 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最高法民终27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X号。 负责人:应XX,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建兴,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艺君,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某某,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X区。 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被告人杨某甲,曾用名杨某乙,绰号“南山佬”,男,汉族,1973年××月××日出生于福建省长汀县,初中文化,农民,住长汀县××镇××村××××号。2017年4月17日被逮捕。现在押。 被告人姚某甲,别名“姚某乙”,男,土家族,1986年××月××日出生于湖南省临澧县,初中文化,务工,住临澧县××镇××村××组。2016年9月30日被逮捕,现在押。 被告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4)青0222刑初15号 公诉机关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学明,男,1997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回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2023年3月29日因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同日在格尔木市被抓获,3月30日临时羁押于格尔木市看守所

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4)陕0524刑初60号 公诉机关合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薛某某,男,现年X岁,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农民,家住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2023年4月13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合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0日被取保候审。 合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合阳检刑诉〔2024〕3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薛某某犯诈骗罪活动罪,于2024年3月25日向本院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4)新01刑终25号 原公诉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某,男,1996年x月x日出生,户籍所在地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初中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本市无固定住址。2020年1月10日因犯盗窃罪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20年2月27日刑满释放。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4)赣08刑更229号 罪犯徐晓明,男,1970年x月x日出生,汉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大学文化。现在江西省吉安监狱服刑。 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15日作出(2013)东刑初字第99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徐晓明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4)吉01刑终168号 原公诉机关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渠某,男,1973年x月x日出生,高中文化,无职业,户籍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住长春市宽城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3年8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春市看守所。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审理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渠某犯诈骗罪一案

 律师

 官方QQ

3258574691

 商务合作/投诉建议

400-883-0185

18924632069

盛世法律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
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