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
01-08 33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粤18民终551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廖XX,男,1983年X月X日出生,汉族,广东省英德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XX,女,1967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英德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春雨,李XX的女儿。 上诉人廖XX因与被上诉人李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2023)粤1881民初4052号民
01-08 30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粤0113民初21435号 原告:谢XX,女,1988年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丰城市。 被告:李XX,女,1974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 被告: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88号主楼19楼C、D、E单元。 负责人:马志文。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雪连,女,系国任财产保险股份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粤18民终573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覃XX,女,汉族,住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严爽,广东益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琳,广东益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负责人:刘大资,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秋琼,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
01-08 28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粤0113民初21790号 原告:程X,男,1989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X县。 被告:罗XX,男,1995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X区。 原告程X与被告罗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程X、被告罗XX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程X向本院提出诉
01-08 28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粤0113民初20166号 原告:李X,男,1978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县。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X、X号首层西面X层。 负责人:朱XX,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盛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汤晓铭,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
01-08 26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粤01民终3249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X。 负责人:伍X,该单位街道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明时,广东金桥百信(黄埔)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月颖,广东金桥百信(黄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孙XX,女,1952年X月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
01-08 3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粤01民终3208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邱XX,女,2000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X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赖洁娜,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蒋XX,女,1968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新邵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威,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汤春锦,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邱
06-06 15586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7)京01民初584号 原告:李彬,男,1989年12月2日出生,汉族,北京团兴劳动与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员工,住天津市滨海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雪燕,天津景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雨波,天津景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景华,男,1965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职工,住北京市西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
06-06 15601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7)京01民初83号 原告芦凤侠,女,1955年9月19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邱岳,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景欣,男,1982年12月16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梁爽,男,1983年3月24日出生,住北京市石景山区。 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北方地产大厦12层12A。 负责人杨震,副总经理。 委
06-06 15593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密民初字第458号 原告王秀云,女,1968年11月24日出生。 被告王营营,女,1988年11月28日出生。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6层。 负责人臧炜,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阳,女,1989年5月23日出生,该公司职员。 原告王秀云与被告王营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
06-06 15591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3)房民初字第09871号 原告隗合荣,女,1948年12月14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杨兆伟,北京博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朝阳北大街999号。 负责人郑淑琴,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檀红亮,河北佳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林,河北佳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北市支公司
06-06 15557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3)延民初字第04285号 原告吴兴全,男,1940年7月27日出生。 被告郑海龙,男,1976年10月6日出生。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延庆支公司,住所地延庆县延庆镇妫水北街70号, 负责人张胜利,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郭雁云,该公司职员。 原告吴兴全与被告郑海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延庆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
06-06 15581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密民初字第628号 原告尹翠华,女,1974年8月17日出生。 被告赵国华,男,1960年7月5日出生。 被告王秀伶,女,1973年7月7日出生。 被告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5层501内507室,9层901内901A、902、903、905室。组织机构代码68510019-3。 负责人蒋安全,总经理。 委托
06-06 15545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3)延民初字第02904号 原告陈需军,男,1964年12月22日出生。 被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大同市同泉里育才北街5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经理。 原告陈需军与永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需军到庭参加了诉
06-27 16471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2949号原告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法定代表人佘保同。委托代理人祝遵保。被告朱春雷。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张志斌,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赵西斌,该公司员工。原告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朱春雷、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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