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
07-21 18155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郑民一终字第83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河南永通铝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振兴,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朱晓阳,巩义市芝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朱天庆,巩义市芝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武旭超,男,1992年6月4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徐星文,巩义市新中第二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上诉人河南永通铝业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
12-14 18176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开民初字第2094号原告东方今报社,住所地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号。法定代表人赵国平,社长。委托代理人李瑞丽,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李学玲。原告东方今报社与被告李学玲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张振红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李瑞丽、被告李学玲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12-14 18140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开民初字第2518号原告东方今报社,住所地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号。法定代表人赵国平,社长。委托代理人李瑞丽,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杨建伟。原告东方今报社与被告杨建伟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张振红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李瑞丽、被告杨建伟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
06-20 18315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郑民一终字第62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洪国,男,汉族,1982年7月18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李云峰、魏志锋,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南悉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福强,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辉、杭保华,该公司员工。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负责人王昌印,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从智,河南开
07-13 18179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二七民一初字第931号原告郑州月季花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于广远,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赵景豪,该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蒋曙光,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夏玲。原告郑州月季花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夏玲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昊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郑州月季花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06-20 18091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郑民一终字第48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韩亚利,女,1980年4月14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陈秋芳,女,1954年9月3日出生,汉族。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南省永和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雷全友,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姚旭岑,河南成务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贞,河南成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韩亚利因与被上诉人河南省永和置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11-20 18145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3169号原告郭文俊,男,汉族,1972年8月19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帖海燕,河南博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谷勇,男,汉族,1972年2月13日出生。被告刘秋霞,女,汉族,1976年7月15出生。原告郭文俊诉被告谷勇、刘秋霞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帖海燕到庭参加了诉讼。
12-22 18154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管民二初字第541号原告王连成,男,1962年1月26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王高翔,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艳玲,女,1968年1月18日出生,汉族。原告王连成诉被告王艳玲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楠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连成及其委托代理人王高翔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艳玲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
06-20 18124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牟民初字第187号原告于洋洋,曾用名于羊羊,男,1990年9月17日出生。被告周世全,男,汉族,成年。原告于洋洋与被告周世全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于洋洋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周世全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于洋洋诉称,原告经人介绍自2011年起在被告承包的工地务工,原告负
06-12 18150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新密民一初字第398号原告张天明,男,出生于1972年5月13日,汉族。委托代理人王树学,男,出生于1972年8月12日,汉族。被告吴世凯,男,出生于1964年8月24日,汉族。委托代理人王文娟,河南青屏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吴俊霖,河南青屏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原告张天明诉被告吴世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1月14日诉至本院,本院
06-12 18174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新密民一初字第388号原告王树学,男,出生于1972年8月12日,汉族。被告吴世凯,男,出生于1964年8月24日,汉族。委托代理人王文娟,河南青屏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吴俊霖,河南青屏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原告王树学诉被告吴世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1月14日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俊峰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06-18 18200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登民一初字第1931号原告禹松江,男,汉族,1966年7月13日生。被告许召普,男,成年,住登封市君召乡王庄村。委托代理人牛更信,登封市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禹松江诉被告许召普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禹松江、被告许召普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被告承包工程雇
06-12 18166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新密民一初字第405号原告徐志强,男,出生于1971年12月17日,汉族。委托代理人王树学,男,出生于1972年8月12日,汉族。被告吴世凯,男,出生于1964年8月24日,汉族。委托代理人王文娟,河南青屏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吴俊霖,河南青屏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原告徐志强诉被告吴世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1月14日诉至本院,本
07-15 18163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二七民一初字第005号原告郭豪杰。被告上海易施特农药(郑州)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法定代表人王建国,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孟光辉,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郭豪杰诉被告上海易施特农药(郑州)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杰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郭豪杰,被告上海易施特农药(郑州)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04-18 18187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登民一初字第201号原告胡建桩,男,汉族,1962年8月26日出生。被告许鹏波,男,汉族,1992年11月4日出生。原告胡建桩诉被告许鹏波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杨军献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胡建桩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许鹏波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3年7月份,原告带领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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