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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惠民一初字第20号原告何振轩,男,1955年11月1日生,汉族。委托代理人苗风景,郑州市惠济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被告程凡生,男,1984年2月9日生,汉族。原告何振轩诉被告程凡生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2月30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朱新强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何振轩及其委托代理人苗风景到庭参加诉讼,被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上民初字第6号原告魏同夫,男,1968年5月6日生,汉族。被告郑州荣达耐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翁红霞,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王宪彬,河南华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魏同夫诉被告郑州荣达耐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魏同夫于2013年12月20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当月25日依法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禹红岩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于2014年3月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牟民初字第404号原告曹国栋,男,1971年9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委托代理人曹清平,河南官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李付原,男,1972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被告孙军强,男,1967年9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被告韩玉祥,男,1959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原告曹国栋诉被告李付原、孙军强、韩玉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登民一初字第2286号原告王小玉,男,汉族,1991年10月1日出生。委托代理人丁银洲,男,汉族,1963年3月5日出生。被告刘应举,男,汉族,1972年12月14日出生。委托代理人丁光山,登封市嵩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王小玉诉被告刘应举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小玉及其委托代理人丁银洲、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一初字第1765号原告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贺海飞,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孟素利,该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栗魁,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刘鹏。委托代理人赵长林、王淑萍,郑州市惠济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诉被告刘鹏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曹春丽独任审判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1103号原告唐林。委托代理人张书宁、杜洲阳(实习律师),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勘察设计所。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吴福生。委托代理人郭文义,河南国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胡霞光,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董祥河,该公司法务经理。原告唐林诉被告河南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一初字第285号原告赵传智。被告郑州市第十一中学,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定代表人王新顺,校长。委托代理人王晓乐、孙阿欣(实习),河南闻禹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赵传智诉被告郑州市第十一中学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3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传智,被告郑州市第十一中学委托代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开民初字第1298号原告河南省硅钰热工陶瓷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6号11幢1单元6层602号。法定代表人赵玉花,经理。委托代理人祝兰兰,该公司职工。被告丹倩。原告河南省硅钰热工陶瓷有限公司与被告丹倩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河南省硅钰热工陶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278号原告齐万帅。被告郑州琳子美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法定代表人王琳。原告齐万帅诉被告郑州琳子美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齐万帅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郑州琳子美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2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916号原告河南德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德富,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代全喜,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翟元中,男,汉族,1963年9月10日生。委托代理人樊良启,河南扬善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河南德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翟元中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娇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河南德富建筑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开民初字第916号原告邹家荣。委托代理人巩蔺娜,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赵海洋,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96号。法定代表人孙谋,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庄海昌,该公司员工。原告邹家荣与被告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2303号原告黄杏。委托代理人朱国华、张兴华,河南豫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省华鸿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王海鹏。原告黄杏诉被告河南省华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鸿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3年9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朱国华、张兴华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华鸿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2305号原告毛明珠。委托代理人朱国华、张兴华,河南豫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省华鸿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王海鹏。原告毛明珠诉被告河南省华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鸿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3年9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朱国华、张兴华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华鸿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开民初字第1631号原告赵高峰。被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法定代表人赵庆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刘洪,该公司职工。原告赵高峰与被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3月8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申晓娟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高峰、被告河南太龙药业股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2817号原告陈庆华。被告河南省科学院同位素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范家霖,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陈海军。被告郑州同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王景敏,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联合。原告陈庆华诉被告河南省科学院同位素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位素公司)、郑州同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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