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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0184民初887号原告曹某甲,男,1982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苗卿瑞,新郑市城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杨某某,女,1982年3月29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赵韦华,新郑市新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曹某甲诉被告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高安民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曹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苗卿瑞,被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新民初字第1026号原告梁某,女,1966年1月23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侯建新,河南省新郑市辛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刘某乙,又名刘某甲,男,1943年4月2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新郑市辛店镇辛店***号,身份证号:××。原告梁某诉被告刘某乙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梁某及其委托代理人侯建新到庭参加了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牟民初字第2439号原告孟某某,女,1983年12月19日出生。委托代理人马爱红,女,1970年10月20日出生,系原告之嫂。被告周某某,男,1981年4月10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冉纲涛,河南王爱学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孟某某与被告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孟某某及委托代人马爱红,被告周某某及委托代理人冉纲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新密民一初字第2975号原告邢某某,女,汉族。被告王某某,男,汉族。原告邢某某诉被告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2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邢某某、被告王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2013年4月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原、被告婚前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性格差异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新民初字第3832号原告刘某某,女,1985年10月8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晋龙振,新郑市龙湖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陈某,男,1986年5月25日出生。原告刘某某诉被告陈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赵文奇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晋龙振,被告陈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13年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新民初字第1241号原告王某某,男,1964年7月8日出生,汉族。被告张某某,女,1965年10月1日出生,汉族。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张某某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于1988年春经人介绍认识,1988年农历12月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巩民初字第1133号原告曹某某,男,1981年6月25日出生,汉族。被告冯某某,女,1983年9月5日出生,汉族。原告曹某某诉被告冯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曹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冯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曹某某诉称:原、被告于2002年3月份经人介绍相识,于20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新民初字第1681号原告王某某,女,1985年7月11日出生。被告张某某,男,1988年12月25日出生。委托代理人秦童、谢栋栋,河南苍穹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某,被告张某某的委托代理人谢栋栋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07年秋天相识,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郑民三终字第58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张琳,男,1984年3月1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夏冉伟,河南博扬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春黎,女,1985年3月4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仵蛟龙,河南鼎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张琳与上诉人李春黎离婚纠纷一案,李春黎于2014年6月9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李春黎和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巩民初字第1813号原告王某某,女,1985年2月14日出生,汉族。被告白某某,男,1982年6月14日出生,汉族。原告王某某诉被告白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蔡金辉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5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某及被告白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某某诉称:原、被告于2007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01民终1025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男,1976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巩义市。委托诉讼代理人:岳红霞,巩义市第十九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翟某1,女,1977年3月4日出生,汉族,住巩义市。上诉人李某因与被上诉人翟某1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2016)豫0181民初1736号民事判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0183民初3003号原告赵某,女,汉族,1977年12月5日出生。被告郭某甲(曾用名刘某),男,汉族,1968年8月18日出生。原告赵某诉被告郭某甲同居关系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5月2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会敏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郭某甲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0122民初2142号原告李某,女,1986年11月8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韩某,河南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郭某甲,男,1988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原告李某诉被告郭某甲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刘书兰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7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及委托代理人韩某、被告郭某甲到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01民终703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甲,男,1980年6月9日出生,汉族。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苏某某,女,1982年9月21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赵帅印,河南商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赵某甲与被上诉人苏某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苏某某于2016年3月21日向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赵云生由苏某某抚养,赵某甲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0122民初1483号原告李某,女,生于1984年5月1日,汉族。被告闫某,男,生于1983年3月12日,汉族。原告李某诉被告闫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4月25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朱兆静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闫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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