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
08-20 18122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2679号原告刘某某,男,汉族,1983年4月3日生。委托代理人董超,河南怡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赵某,女,汉族,1983年9月27日生。原告刘某某诉被告赵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董超,被告赵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2000年相识,2
08-24 18121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开民初字第4316号原告胡某甲。委托代理人张杰,河南昊中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时某。委托代理人王梅英。委托代理人周春新。原告胡某甲诉被告时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9月24日受理后,于2012年12月2日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撤销本院(2012)开民初字第5343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
01-08 18199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上民初字第128号原告安永平,男,1960年9月5日生,汉族。被告刘彦荣,女,1958年5月16日生,汉族。原告安永平诉被告刘彦荣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安永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彦荣经本院传票依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安永平诉称,1982年10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建立恋
06-27 18145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一初字第2664号原告时某。委托代理人苏志华,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王某。原告时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8月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9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时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苏志华,被告王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11年4月经人介绍相识,2012年
06-28 18137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少民初字第61号原告王某,男,1971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号院*号楼*号。委托代理人魏宾,河南程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平某,女,1971年5月1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二七区京广中路***号院**号楼**号。原告王某诉被告平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潇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
06-22 18109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少民初字第112号原告任某甲。法定代理人朱某。委托代理人高玉红、梅剑,郑州市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被告任某乙。原告任某甲诉被告任某乙抚养费纠纷一案,原告于2013年7月11日起诉来院,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8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理人朱某、委托代理人高玉红、梅剑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任某乙经本院传票传唤,
06-28 18122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少民初字第58号原告赵某甲(曾用名朱雅琦、赵安琦)。法定代理人赵某乙(曾用名赵莉)。委托代理人郑留成、刁雪平,河南杰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朱某。委托代理人孙丽、柳聪聪,河南省法律咨询协会法律工作者。原告赵某甲诉被告朱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潇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某甲的委托代理人郑留成,被告
06-22 18120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少民初字第92号原告马某甲。法定代理人周某,1978年1月8日。被告马某乙。原告马某甲诉被告马某乙抚养费纠纷一案,原告于2013年5月3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7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某甲的法定代理人周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马某乙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
06-22 18113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少民初字第111号原告赵某甲。法定代理人赵某乙。委托代理人裴宗峰,河南扬善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梁亚,河南扬善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李某。委托代理人高国伟,河南德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赵某甲诉被告李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7月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某甲的委托代理人裴宗峰、梁亚,被告李某的委托
06-22 18138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少民初字第85号原告贾某。委托代理人唐太赫、吴玉,河南九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耿某。委托代理人曹秀敏,河南大豫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贾某诉被告耿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原告于2013年5月2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7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贾某的委托代理人吴玉,被告耿某及委托代理人曹秀敏到庭参加诉讼
06-28 18111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少民初字第54号原告孟某甲。法定代理人杨某。委托代理人冯月荣,河南得益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孟某乙。委托代理人张书惠,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孟某甲诉被告孟某乙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潇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孟某甲的委托代理人冯月荣,被告孟某乙的委托代理人张书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06-22 18117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少民初字第95号原告马某甲。法定代理人袁某。委托代理人孙得军,河南元慧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马某乙。原告马某甲诉被告马某乙抚养费纠纷一案,原告于2013年6月14日起诉来院,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7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理人袁某、委托代理人孙得军,被告马某乙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0年
06-22 18145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少民初字第66号原告杨某甲。委托代理人杨桂荣,郑州市惠济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叶某。原告杨某甲诉被告叶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原告于2013年5月2日起诉来院,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7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杨桂荣,被告叶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11
06-28 18127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少民初字第49号原告谭某甲。法定代理人张某。委托代理人陈浩宁,李岩,河南融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谭某乙,郑州市二七区铁路花园街1号楼3号。原告谭某甲诉被告谭某乙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潇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谭某甲的法定代理人张某、委托代理人李岩,被告谭某乙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被告
06-19 18060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新民初字第1038号原告张某某,女,1971年10月16日出生。被告张某甲,男,1972年6月17日出生。原告张某某诉被告张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3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河淼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某某、被告张某甲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某某诉称,张某某与张某甲经人介绍相识后,于199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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