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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郑民三终字第42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张爱玲,女,汉族,1963年8月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王献民,河南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孟庆因,男,1942年11月1日出生,汉族。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蔡玉兰,女,1941年7月1日出生,汉族。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秀英,女,1961年11月8日出生,汉族。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孟抗抗,男,1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豫0191民初571号原告河南瑞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宋砦东路2号院4号楼3单元38号。法定代表人赵天增,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程冉,河南创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欢喜,河南创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郑州高新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欢街5号。法定代表人牛道乐,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吴跃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豫0191民初573号原告河南瑞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宋砦东路2号院4号楼3单元38号。法定代表人赵天增,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程冉,河南创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欢喜,河南创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郑州博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彩虹花园17号楼。法定代表人秦壮志,总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郑民四终字第14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和远同昌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艳丽,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施秀清,该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赵立富,男,汉族,1972年8月15日出生。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南永上不锈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宁彬,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戚魁,河南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北京和远同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昌公司)因与被上诉人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豫0191民初572号原告河南瑞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宋砦东路2号院4号楼3单元38号。法定代表人赵天增,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程冉,河南创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欢喜,河南创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张付升,男,1975年3月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委托代理人张剑平,河南裕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委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郑知民初字第1030号原告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柴国生,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伍子森,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吴黎茗,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李伟,男,1984年9月18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肖正海、王亚鲁,河南润之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公司)诉被告李伟侵害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豫0102民初1654号原告:河南隆禾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粤梅,该公司总经理。原告:河南省一江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鑫龙,该公司总经理。二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汤晓恒,河南亚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郑州怡嘉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贞全,该公司总经理。被告:信阳光元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勇,该公司总经理。二被告共同委托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豫0105民初1066号原告郭某,男,汉族,1956年出生,住郑州市。委托代理人樊富强,河南铭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刘某,男,汉族,1987年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原告郭某诉被告刘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1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郭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樊富强,被告刘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民申字第2044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焦作谙拓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焦作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南海路西段。法定代表人:李新功,该公司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范清春,该公司总工程师。委托代理人:李哲,北京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西安航天华威化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中少民初字第181号原告杨某甲,女,2006年1月21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孙某,系原告杨某甲之母。委托代理人费晓伟,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被告杨某乙,男,1974年9月9日出生,汉族。原告杨某甲诉被告杨某乙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2月5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孙玉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某甲的法定代理人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中少民初字第186号原告陈某某,男,2007年9月4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李娟,女,系原告之母。被告陈霄,男,1981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王召,郑州市二七区嵩山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陈某某诉被告陈霄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2月9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郑奇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理人李娟、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二七少民初字第9号原告党子乐,女,2008年1月4日出生法定代理人党锋,男,1975年11月8日出生被告王乐攀,女,1981年4月27日出生原告党子乐诉被告王乐攀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潇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党子乐的法定代理人党锋,被告王乐攀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党子乐诉称,(2013)二七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二七少民初字第9号原告党某甲。法定代理人党某乙。被告王某。原告党某甲诉被告王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潇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党某甲的法定代理人党某乙,被告王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党某甲诉称,(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1217号判决书和(2013)郑民二终字第1048号判决书确定,党某乙与被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二七少民初字第9号原告党子乐,女,2008年1月4日出生,汉族。法定代理人党锋,男,1975年11月8日出生,汉族。系原告之父。被告王乐攀,女,1981年4月27日出生,汉族。原告党子乐诉被告王乐攀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潇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党子乐的法定代理人党锋,被告王乐攀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少民初字第114号原告王某甲。法定代理人张某。委托代理人李岩,河南融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某乙。委托代理人郭超,河南克谨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王某甲诉被告王某乙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潇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甲的法定代理人张某、委托代理人李岩,被告王某乙及其委托代理人郭超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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