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
02-02 10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民申2248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耿XX,男,2003年X月X日出生,汉族,北京工贸技师学校学生,住北京市东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XX(耿XX之继父),住北京市丰台区东木樨园19号楼1008室。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耿X1,男,1973年9月10日出生,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职工,住北京市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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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民申411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马某,男,1977年X月X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张某,女,1983年X月X日出生,汉族,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海淀区。 再审申请人马某因与被申请人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京01民终3238
02-02 13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藏民申16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包某,女,1990年,藏族,西藏自治区八宿县人,现住西藏自治区八宿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洛某,男,1974年,藏族,系包某哥哥,现住西藏自治区八宿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加某,男,1991年,藏族,西藏八宿县人,现住西藏自治区八宿县。 再审申请人包某与被申请人加参离婚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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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4)豫1623民初817号 原告:赵某,女,汉族,1990年X月X日生,住商水县谭庄镇新庄村六组。。 被告:李某,男,汉族,1987年X月X日生,住商水县谭庄镇新庄村六组。 原告赵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3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赵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二、判令婚生子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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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京0115民初19407号 原告:高某某。 被告:李某某。 原告高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2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高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与被告李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高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李某某将名下某公司40%股权转让至高某某名下并协助高某某办理工商
02-02 4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沪02民终1319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赵某,女,1985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巴某,某某律师事务所1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朱某,女,1957年X月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虹口区,住上海市杨浦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毛某1,男,1953年X月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虹口区。 上列二被上
02-02 2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沪民申159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郑某1,女,2000年X月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黄浦区,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某(系郑某1之母),女,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郑某2,男,1948年X月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黄浦区。 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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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4)辽02民申17号 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杨x,女,1984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东路。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勇,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静,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刘x,女,1980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南路芳茗园。 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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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4)苏06民辖终4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曹某,女,1992年X月X日生,户籍地江苏省启东市,现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吴某,男,1986年X月X日生,住江苏省启东市。 上诉人曹某因与被上诉人吴某离婚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启东市人民法院(2023)苏0681民初10064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曹某上诉称,被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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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粤民申1871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XXX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XXX。 法定代表人:周XX,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付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XXX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XXX。 法定代表人:王X。 原审被告:XXX,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XXX。 法定代表人:AB。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粤民终87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市尼赫森皮具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陈X新,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利长,湖南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恒军,湖南楚信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奥太信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周X。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梦友,广东诺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粤民辖终35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钱江世纪城奔竞大道353号杭州国际博览中心A座X室。 法定代表人:朱X闻,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红杰,系该公司法务。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腾讯音乐娱乐(珠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X。 法定代表人:胡X,执行董
01-31 1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粤73民终179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谢某若,女,1986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上诉人(原审原告):凌某萍,女,1987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二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夏江,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朱灵谱,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孙某明,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粤01民终2246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北京华夏满天星城市售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东东路10号三楼X室。 负责人:刘X。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华夏满天星城市售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X室。 法定代表人:陈XX,该公司董事长。 上述二上诉人共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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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粤73民初5801号 原告:上海某中心,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 投资人:程某。 被告:陈某滨,男,198*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普宁市区。 原告上海某中心与被告陈某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专利号:ZL2020****)一案,本院于2023年9月26日立案。原告上海某中心在本案开庭前向本院申请将原诉讼请求的金额变更为一万元,并向本院提出撤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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