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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1)金民二初字第4689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分行),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11号。负责人梁玉珍,行长。委托代理人李川,男,汉族,1961年4月1日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被告高宝舟,男,汉,1951年9月19日生,住河南省陕县。被告白粉花,女,汉,1951年9月24日出生,住河南省陕县。与高宝舟系夫妻关系。被告郭海涛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郑民四终字第2221号上诉人龚仕田,男,汉族,1958年3月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李颖杰,郑州市金水区杜岭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上诉人常华玲,女,汉族,1957年8月14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李颖杰,郑州市金水区杜岭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刘红霞,女,汉族,1970年2月28日出生。委托代理人马国杰,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龚仕田、常华玲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郑民一终字第1834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尹松涛,男,1987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毛喜乐、时金山,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马丹丹,女,1985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委托代人刘明玉、王卫华,河南正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尹松涛因与被上诉人马丹丹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郑民一终字第1685号上诉人(原审被告)申明凯,男,汉族,1949年12月4日出生。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文婷,女,汉族,1963年12月17日出生。委托代理人闫红伟,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审被告郑州新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景朝峰,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魏晋,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申明凯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开民初字第6770号原告谭某甲,男,1969年3月2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天赋路**号院*号楼**号。公民身份号码:4101051969********。委托代理人胡冰,河南艾斯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委托代理人徐雅莉,河南艾斯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被告薛某。委托代理人李宏伟,河南千业律师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郑民一终字第170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陈宝元,男,1969年7月1日出生,汉族。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玲,女,1968年5月2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李燕玲,女,1970年7月12日出生,汉族。上诉人陈宝元因与被上诉人李玲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3)金民一初字第296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新民初字第3609号原告马某某,女,1985年8月29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歹付伟,新郑市新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乔巧玲,新郑市新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赵某某,男,1990年1月2日出生。原告马某某诉被告赵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0月15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石青峰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某某及其委托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金民一初字第2176号原告张某甲。委托代理人武士军,河南华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刘炎,河南华融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某乙。委托代理人赵楠,河南闻禹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孙阿欣,河南闻禹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张某甲诉被告张某乙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6月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8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开民初字第3862号原告录胜荣,女,1988年5月23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委托代理人席国录,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刘鹏展,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被告李强,男,1986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原告录胜荣与被告李强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中民一初字第1113号原告白某,男,1981年6月15日生,回族。委托代理人孙英豪,河南豫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某某,女,1982年11月4日生,汉族。原告白某与被告王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白某的委托代理人孙英豪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王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01民终1041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甲,女,1971年5月19日生,汉族。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强,河南元慧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文辉,河南元慧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某乙,男,1960年1月15日生,汉族。委托代诉讼理人:孙叶林,河南欣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李某甲因与被上诉人李某乙离婚纠纷一案,不服河南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01民终872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刘某,男,1972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春林,河南豫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某,女,1977年8月14日出生,汉族。上诉人刘某因与被上诉人赵某离婚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2016)豫0184民初259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8月3日立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0183民初4235号原告李某甲,男,出生于1980年1月10日,汉族。被告李某乙,女,出生于1979年5月28日,汉族。委托代理人刘晓博,新密市西大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李某甲诉被告李某乙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甲、被告李某乙及其委托代理人刘晓博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0184民初1698号原告李某,女,1988年1月28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赵二斌,新郑市城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高翔,新郑市城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秦某甲,男,1984年10月2日出生,汉族。原告李某诉被告秦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先由审判员高安民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后转入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0184民初2739号原告王某甲,男,1990年8月4日出生,汉族。被告霍某,女,1991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荆伟杰,新郑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原告王某甲诉被告霍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高安民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甲,被告霍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荆伟杰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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