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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粤01民终3159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市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法定代表人:谢娆,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及遇,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神晓琳,该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彭某菊,女,1988年7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江西省吉安市。 上诉人广州市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粤01民终3159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市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法定代表人:谢x,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及遇,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神晓琳,该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某怡,女,1993年x月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某琼,男,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4)新0103民申4号 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负责人:郭某,该分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镇疆,新疆诚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子帆,新疆诚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新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4)新02民特7号 申请人:奎屯市某某棉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任某,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乌苏市某某废旧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法定代表人:屈某,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强军平,新疆瀛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4)新民申180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甘肃某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法定代表人:勾某,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文,新疆新昀嘉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霞,新疆新昀嘉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喀什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 负责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4)青0222刑初15号 公诉机关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学明,男,1997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回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2023年3月29日因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同日在格尔木市被抓获,3月30日临时羁押于格尔木市看守所

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4)陕0524刑初60号 公诉机关合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薛某某,男,现年X岁,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农民,家住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2023年4月13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合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0日被取保候审。 合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合阳检刑诉〔2024〕3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薛某某犯诈骗罪活动罪,于2024年3月25日向本院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4)新01刑终25号 原公诉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某,男,1996年x月x日出生,户籍所在地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初中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本市无固定住址。2020年1月10日因犯盗窃罪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20年2月27日刑满释放。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4)赣08刑更229号 罪犯徐晓明,男,1970年x月x日出生,汉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大学文化。现在江西省吉安监狱服刑。 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15日作出(2013)东刑初字第99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徐晓明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4)吉01刑终168号 原公诉机关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渠某,男,1973年x月x日出生,高中文化,无职业,户籍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住长春市宽城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3年8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春市看守所。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审理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渠某犯诈骗罪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4)辽0103刑初66号 公诉机关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男,19**年**月**日出生于吉林省长岭县,汉族,公民身份号码220****,小学文化,群众,无职业,户籍地吉林省****,现住吉林省长岭县******。现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10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9日被取保候审。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4)青01刑终10号 原公诉机关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赖某3,男,1968年x月x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XXX,专科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住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2023年3月27日因涉嫌犯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西宁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谢志刚,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4)辽06刑终13号 原公诉机关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XX,女,1961年x月x日出生于辽宁省凤城市,满族,小学文化,原系凤城市XX铸造厂实际经营者,住辽宁省凤城市草河街道。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1年7月12日被抓获,同年7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丹东市看守所。 辩护人郑昊霖,辽宁胜概律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4)辽1002刑初33号 公诉机关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某。 被告人华某某。 被告人李某某。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以辽白检刑诉[2023]33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华某某、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4年3月14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4)新32刑终9号 原公诉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和某,男,1993年x月x日出生,陕西省淳化县人,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陕西省淳化县,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无前科。因涉嫌犯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于2021年x月x日被皮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x月x日经皮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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