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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开民初字第748号原告(被告)孙军镇。委托代理人何焕焕,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佳佳,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被告(原告)郑州华龙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法定代表人虞儒强,总裁。委托代理人肖强,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孔涛,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孙军镇与郑州华龙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开民初字第1275号原告李宁。委托代理人于万亮,河南大正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权限:特别授权。被告河南西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郑州高新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任长旺,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郎彦宾。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原告李宁与被告河南西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管民初字第2203号原告郑州市方正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彦强。委托代理人酒信阳,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海荣,男,1968年3月13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沈书保,男,郑州市管城区二里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王绪光,男,郑州市管城区二里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郑州市方正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公司)诉被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1876号原告和世磊。委托代理人李永红、朱海枫河南劳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蔡珉。原告和世磊诉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7月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2年8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1884号原告秦斌。委托代理人李永红、朱海枫河南劳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蔡珉。原告秦斌诉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7月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2年8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秦斌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1874号原告岳浩。委托代理人李永红、朱海枫河南劳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蔡珉。原告岳浩诉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7月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2年8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岳浩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1878号原告凌玉芳。委托代理人李永红、朱海枫河南劳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蔡珉。原告凌玉芳诉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7月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2年8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1883号原告朱家龙。委托代理人李永红、朱海枫河南劳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蔡珉。原告朱家龙诉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7月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2年8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1875号原告姚远。委托代理人李永红、朱海枫河南劳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蔡珉。原告姚远诉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7月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2年8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姚远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1881号原告宋会强。委托代理人李永红、朱海枫河南劳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蔡珉。原告宋会强诉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7月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2年8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1880号原告张卫涛。委托代理人李永红、朱海枫河南劳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蔡珉。原告张卫涛诉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7月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2年8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1879号原告朱红太。委托代理人李永红、朱海枫河南劳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蔡珉。原告朱红太诉被告江苏申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7月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2年8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1964号原告郑州市路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胡香凯,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石景美、关宁飞,郑州市管城区西大街道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李天德。被告李庭杰。被告李红敏。三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孟俊峰,郑州市惠济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郑州市路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通公司)诉被告李天德、李庭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2661号原告郑州启升钢结构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王正濮,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书正、刘会阳,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陈伟伟。委托代理人帖海燕、尹敏,河南博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郑州启升钢结构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陈伟伟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世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郑州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2)开民初字第3726号原告郑州润鑫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韩景同,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筱静。被告张喜生。委托代理人王晓玲,河南大象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向峰,河南大象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原告郑州润鑫传动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喜生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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