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判决书
01-02 32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2)粤0113民初67号 原告:谭XX,男,1977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平南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婵,广东银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倩莹,广东银德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 被告:广州市X源味酒家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中华大道X号X3座208。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爱桥,职务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
01-02 45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2)粤0112民初25434号 原告:来XX,男,1964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被告: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1080号(自编1栋)26楼。 法定代表人:黄厚军。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彦超,该公司员工。 被告:广州新房冠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越秀区融通街17号(19号楼)一二层。 法定
01-02 9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2)粤09民终76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茂名市X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市民大道X号。 法定代表人:陈X宁,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彩发,广东持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金文,广东持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温XX,女,1990年X月X日出生,汉
01-02 7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2)粤06民终1266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XX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XX区。 法定代表人:李X潜。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辉华,广东睿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XX,男,汉族,住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上诉人佛山市实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远公司)与被上诉人周XX因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
09-19 16484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3059号原告王朋涛,男,汉族,1989年9月13日生。委托代理人赵孟军,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马磊,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郑州铭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经营场所郑州市二七区二七路28号金运大厦16层D号,现经营场所不详。法定代表人时永昌。原告王朋涛诉被告郑州铭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
07-18 16430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二七民一初字第626号原告李孝丰(反诉被告),男,汉族,1966年11月4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张书占,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方田,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罗东屏(反诉原告),又名罗东平,男,汉族,1958年7月8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布安山、刘建民,河南澄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反诉被告)李孝丰诉被告罗东屏(反诉原告)追索劳动报酬
07-13 16491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二七民一初字第217号原告薛君伟。委托代理人帖海燕,河南博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郑州喜福来商贸有限公司,原住所地郑州市,现住址。法定代表人谷勇,该公司经理。被告谷勇。被告刘秋霞。原告薛君伟与被告郑州喜福来商贸有限公司、谷勇、刘秋霞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薛君伟及其委托代理人帖海燕到庭参加了诉讼。被
07-13 16660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二七民一初字第216号原告李海军。委托代理人帖海燕,河南博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郑州喜福来商贸有限公司,原住所地郑州市,现住址。法定代表���谷勇,该公司经理。被告谷勇。被告刘秋霞。原告李海军与被告郑州喜福来商贸有限公司、谷勇、刘秋霞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海军及其委托代理人帖海燕到庭参加了诉讼
11-20 18145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3169号原告郭文俊,男,汉族,1972年8月19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帖海燕,河南博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谷勇,男,汉族,1972年2月13日出生。被告刘秋霞,女,汉族,1976年7月15出生。原告郭文俊诉被告谷勇、刘秋霞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帖海燕到庭参加了诉讼。
12-22 18154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管民二初字第541号原告王连成,男,1962年1月26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王高翔,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艳玲,女,1968年1月18日出生,汉族。原告王连成诉被告王艳玲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楠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连成及其委托代理人王高翔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艳玲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
06-20 18124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牟民初字第187号原告于洋洋,曾用名于羊羊,男,1990年9月17日出生。被告周世全,男,汉族,成年。原告于洋洋与被告周世全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于洋洋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周世全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于洋洋诉称,原告经人介绍自2011年起在被告承包的工地务工,原告负
06-12 18150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新密民一初字第398号原告张天明,男,出生于1972年5月13日,汉族。委托代理人王树学,男,出生于1972年8月12日,汉族。被告吴世凯,男,出生于1964年8月24日,汉族。委托代理人王文娟,河南青屏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吴俊霖,河南青屏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原告张天明诉被告吴世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1月14日诉至本院,本院
06-12 18174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新密民一初字第388号原告王树学,男,出生于1972年8月12日,汉族。被告吴世凯,男,出生于1964年8月24日,汉族。委托代理人王文娟,河南青屏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吴俊霖,河南青屏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原告王树学诉被告吴世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1月14日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俊峰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06-18 18200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登民一初字第1931号原告禹松江,男,汉族,1966年7月13日生。被告许召普,男,成年,住登封市君召乡王庄村。委托代理人牛更信,登封市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禹松江诉被告许召普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禹松江、被告许召普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被告承包工程雇
06-12 18166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新密民一初字第405号原告徐志强,男,出生于1971年12月17日,汉族。委托代理人王树学,男,出生于1972年8月12日,汉族。被告吴世凯,男,出生于1964年8月24日,汉族。委托代理人王文娟,河南青屏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吴俊霖,河南青屏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原告徐志强诉被告吴世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1月14日诉至本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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